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就散杂货常年运输事宜,拟成立物流供应商资格库,入围的物流供应商,将会获得我司散杂货承运和装卸资格,优先签订运输、代理、装卸等相关协议。
一、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增补物流供应商入围资格项目
供应商范围:长江干线内河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及代理、港口等。
运输货物:大宗干散货等
注:入围有效期1年(从入围资格公布结束后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物流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物流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物流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运输工具、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入围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架构合理,配备完整的服务人员。入围方承运的运输工具必须适合承运货物的运输要求并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具备防洒漏、防风、防雨雪的设施,承运进口类粮油需符合海关检验检疫监管要求。承运工具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工作人员进入提货地点或送货地点前须购买相应保险;
(8)入围人应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可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且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9)入围人应具备承担运输风险的能力和保障运输服务质量的能力,能够承担在中转及运输中发生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10)入围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1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次入围;
(12)招标人可随时组织人员对入围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一旦发现入围人在入围时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年度服务框架协议,取消其承运商入围资格并终止所有合作;
(13)满足入围人资格要求的均可参加本项目。成为本项目入围承运商后,应在履约期间遵守招标人的相关规定,服务过程中配合良好,并能够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招标人采购的内容。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承运商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如出现以下6种情形:
①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②运输过程中发生偷盗、掺杂使假,性质恶劣,影响严重;
③因承运人原因未按时完成运输任务,造成损失;
④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法律法规,有对工作人员进行行贿、赠送贵重礼品等严重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行为;
⑤未经我方同意,在无提货指令的情况下私自卸放货;
⑥其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严重影响双方合作基础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年度服务框架协议,取消其承运商入围资格并终止所有合作,且该承运商不得参与招标人下一次公开招标入围承运商项目。
承运商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弃标或被废标累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年度服务框架协议,取消其承运商入围资格并终止所有合作。
2.长江干线内河及近海运输承运商相关资格要求
从事内河与近海运输业务的企业,除了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获得相关的行业资质,如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人等以确保公司具备从事水路运输的资格和能力;船舶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符合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船舶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航行安全;需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汽车运输承运商相关资格要求
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合法经营运输业务;应具备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道路运输业务的资质;所有参与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拥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年检合格证明和保险;驾驶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车型的驾驶资格,且驾驶记录良好;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运输安全;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提供准时、高效、安全的运输服务,并有良好的客户评价;应遵守国家环保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保证运输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应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愿意与我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港口营运相关资质要求
拥有合法的港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港口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港口管理规定,保证港口作业安全;港口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作业证书;应具备完善的港口作业流程和应急预案,确保货物装卸、存储和转运的效率与安全;港口营运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支持持续稳定的港口服务;港口应具备完善的货物跟踪和信息系统,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港口营运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操作记录。
三、竞标需提供的资料(见附件1、2、3、4)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声明。
3. 物流供应商须具有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人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公路运输、港口作业需提供许可资质。
4. 法人代表签署的入围函。
5. 公司所属承运工具一览表(铁路运输无需提供)。
6. 竞标单位需提供以上资料均属实的承诺书(本公告第二款要求)。
四、入围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入围文件应于2025年3月20日10:00前,密封后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20楼综合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本单位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qship.com/html/13/tzgg/)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58号20楼
联系人:曾伟、高君
联系电话:023-67686607(工作时间为08:30-17:30)
电子邮箱:sm@cl-jh.com
传真:67686510
附件1:入围函
附件2:入围人声明函
附件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附件4:入围人基本情况表
附件5:承诺书
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
2025年3月12日